配偶出现异常举动,而且是往坏的方向变。比如,他/她单独出外就餐的次数越来越多,而且总是编些蹩脚理由阻止你同行;他/她经常毫无缘故地偷偷溜出家门。
配偶突然对你很好。他/她可能因为出轨而感到内疚,为了补偿而对你加倍地好。当然,任何情况都有例外,也不能把好人冤死。
可疑的接电话行为。比如,家里电话响起时,他/她快速冲去接电话,生怕你先接起来;或者跑到离你很远的地方接电话。
“栽赃”配偶出轨,通过他/她的反应刺探敌情。如果他/她出轨了,面对你的质疑,最可能的反应是先沉默,然后突然怒火中烧,继而大汗淋漓地矢口否认,最后急急转移话题。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审视伴侣行为之前,必须首先自省:自己有没有犯错误?是不是一个好伴侣?
成都找人公司的80%的案件都涉及婚外情,其中又有90%的案件能找到确凿证据,这深刻地反映了一个根深蒂固的社会问题,尽管法律不许纳妾,但社会上的已婚男子拥有情妇是很平常的事。在历史上,一夫多妻制在流行了几百年,“大老婆照顾孩子,小老婆照顾丈夫”的观念普遍存在,许多男子无论贫富都有一个或多个情妇。
而现代法律对出轨男子十分宽容,对提出离婚的女性却尤为苛刻。法律规定,只有在这3种情况下,妻子才能与丈夫离婚:夫妻双方分居至少3年;丈夫无法提供经济支持;丈夫公开婚外情。这意味着,妻子要打赢与出轨丈夫的离婚官司,必须要先搜集到他与情妇私通的有力证据。
“法律对女性来说极为不公平。已婚男人在外面包养情妇司空见惯,并不构成夫妻离婚的理由,但如果他公开了与情妇的关系,妻子就有权提出离婚。与此形成强烈对比的是,妻子只要与丈夫以外的男性发生过一次关系,就能被定罪为‘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