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婚前财产公证一样,婚内财产调查是完全可行的,但大多数人还没有行动或没有意识到。《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在共同财产上享有平等的权利。夫妻共同财产为共有财产,不论其来源,双方均享有平等的占有、使用、受益和处分的权利。但由于夫妻经济地位不平等,直接创造财富的一方掌握着经济大权。
久而久之,就会鼓励一些人利用垄断的财产享受一定的特权,造成二奶等社会现象。通过夫妻财产调查,配偶一方可以一目了然地看到夫妻财产状况,使自己和对方在夫妻财产关系中处于平等地位,有利于财产权的合法行使。防止财产占有人转移隐匿。
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要求对夫妻财产进行鉴定,这涉及到我国现行的夫妻财产制度。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期间取得的共同财产,依法由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婚姻法》,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收入;(3)知识产权收入;(4)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但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共有的财产。
下列情形之一为配偶一方财产:(1)一方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伤而取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费等费用;(3)遗嘱或者赠与,该财产只属于夫妻双方;(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属于对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