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人员通知的正文一般必须包括以下内容:
1.说明走失人员的身份和特征
主要包括走失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外貌、衣着、口音等,这是识别走失人员的主要依据。一般要很详细,有明显特点的要特别指出。
2.说明走失的时间和地点
在这个内容中,需要说明失踪者的去向和时间,同时需要说明失踪的具体原因。
3.找到失踪人员时的联系方式
寻人者应记下详细的邮寄地址或联系方式,以便寻人者及时与寻人者取得联系,找到失踪者。
结语:
在文字的后面,一些失踪人员通知书还会写上几句酬劳。此外,因故离开人员的寻人启事也会写上“我一看到通知就回来”、“我的家人很想念,我会马上联系我的家人”等字样。当我看到通知时。”
追查通知应当在正文右下角标明被追查单位或者个人的名称、出具日期、联系电话或者被联系人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