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父债子偿”的观念,当债务人死亡时,其配偶、父母、子女等近亲属有清偿债务的义务。这一概念与法律的规定不符,欠款人死亡了可以向其家人要债吗?
1.如果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有相关规定:“遗产的继承应当清偿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并限制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实际价值部分不限于此,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他可能不负责偿还死者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根据法律。”
因此,即使债务人死亡,只要债务人的财产足以偿还,债务仍然可以追回。
2.债务人死后可以向家人讨债吗?
要解决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债务人的近亲属是否有义务偿还已故债务人生前所承担的债务,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首先要区分死者所欠的债务是个人债务还是连带债务。个人债务是债务人以债务人名义承担的与家庭共同生活无关的债务。共同债务是债务人为家庭共同生活所承担的债务,包括履行赡养和赡养义务,以及家庭生产经营活动所承担的债务。连带债务又分为夫妻连带债务和家庭连带债务。个人债务由债务人本人清偿,债务人死亡的,以债务人的遗产清偿。夫妻共同欠下的债务,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共同的家庭债务,由家庭成员共同偿还。
《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还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其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除非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债务为个人债务,或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为个人所有,且债权人也知晓该约定,否则该债务可视为一个配偶的个人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一种共同债务。所谓连带债务,是指每个承担连带债务的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
其次,要区分死者的近亲属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法》规定,遗产的继承应当清偿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其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承担死者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的清偿。因此,继承人对死者债务的清偿以继承人继承死者遗产为前提:如果继承人不继承遗产,则没有义务清偿继承人生前所承担的债务;债务,但债务的清偿仅限于遗产的实际价值,超过遗产实际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得承担清偿责任。